黑龍江省伊春市待領區又泛起年夜案

把上訪婦女陳慶霞恆久關押承平房,致其兒子掉散殞命的伊春市帶嶺區,像文強一樣的涉黑公安局長婁海龍,受兩個漏網黑社會的差遣,在中心和公安部一、二十年前就幾回再三下文件明令制止公安機關參與經濟膠葛的2015年12月份,競派出偵緝隊長王強帶四名刑警,駕駛漏網黑社會、現行情節頑劣、犯法數額宏大的巧取豪奪犯法嫌疑人薛立波的無派司私傢商務車,到前哨農場不符合法令抓捕無辜受益人麻鐵臣,強行上手銬22小時多,幾回再三拒不出示差人證,無拘捕證,多次不符合法令審判麻鐵臣,並讓兩個漏網的黑社會入審判室和他們一路強迫麻鐵臣認可最基礎不存在的2006年欠二黑社會150萬木料款,並在明知麻鐵臣是無辜被訛之情形下,仍對無辜的麻鐵臣采取強制辦法—收兩萬保金的取保候審……
  必需越級舉報、報案書
  請中紀委、中心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法院速派人徹查
  伊春市帶嶺區公安局、法院夥同漏網黑社會巧取豪奪150萬
  婁海龍這個公安局長掩蓋、放蕩、支撐黑惡權勢,坑害人平易近群眾是11年一慣制。11年前,他任伊春市南區公安局副局永劫就犯瞭秉公枉法罪。他為使大年節夜擄掠出租車司機孫德清270元錢並打塌其眼眶致眼球下陷一案由擄掠致人輕傷釀成重傷害案—重罪輕判,親身往伊春市公安局法醫所要求支撐他讓南岔法醫定的被害人孫德清為重傷,致使三名輕傷別人的劫匪全判八個月以下徒刑。被害人伉儷已上告11年。2011年南岔區公安局出委托書,委托中國刑事差人學院司法鑒定中央對孫德清入行鑒定,論斷是輕傷。省、市、區法院還在胡攪蠻纏,拖起沒完。
  2015年12月,任帶嶺區公安局長的婁海龍又支撐兩個漏網的黑社會巧取豪奪無辜庶民150萬,坑害的是麻鐵臣一傢。
  這兩位漏網黑社會是:
  薛立波:1995年前後,他和其兄薛立峰及叔伯弟弟,率領手下共一car 人在帶嶺區同另一團夥鋪開槍戰,打死兩名無辜外埠人,薛立波懼罪叛逃外埠,其兄為其攬罪,被判死判。所有擺平後,薛返歸自首,關三、五個月後放出。
  徐俊峰:曾由於伊春槍斃的黑社會“訾老三”在帶嶺買槍判過徒刑。2010年前後又因販毒判三年刑。
  中國最嚴峻的官盜在伊春林區。中國最嚴峻的平易近盜伐在帶嶺林業局。私家盜伐林木都造成瞭團夥、劃界、持槍。為互相越界,徐俊峰在2007年前後帶一夥人同另一夥人鋪開瞭槍戰,但沒死傷人。新來的局長怕對本身影響欠好,關押徐俊峰一年多放瞭。此案闡明這裡的盜伐林木犯法規模是天下之最。2015年冬天徐還說上山呢。冬天上山便是大舉盜伐林木。已成長成持槍盜伐,誰敢管?不知公安部能管不?
  以下是麻鐵臣的官司代表人在4月25日帶嶺法院平易近事法庭上宣讀麻鐵臣的問難狀中關於他被強迫在薛立波打印好的150萬借據簽姓名三個字的全經過歷程:“2015年12月11日晚5點前後,我和老婆在前哨農場的出租屋內……,沖入5名穿便裝不明成分的人把我按倒沙發上不符合法令戴上手銬一戴便是22小時多。其時我和老婆多次要求他們出示拘捕證和警官證,始終未出示,也沒拘捕證可出示,然後把我押上瞭玄色無派司的古代商務車——薛立波的私傢車。到瞭前哨農場公安局,這夥由帶嶺區偵緝隊長王強率領的刑警由王年夜鵬等人不符合法令審判我一個多小時,重要問我2006年是否欠薛立波、徐俊峰100多萬木料款。我明白說昔時玄月生孩子收場後就曾經把木料款結算終了,把欠徐俊峰五萬多尾款付出給他瞭,這些均有據可查,我跟他們沒有債權膠葛。
  這時,前哨公安局入來一人問王強抓捕手續是否齊備,要求補齊手續,王強跟他走瞭進來,不久便返歸中止瞭審判,並對王年夜鵬等人說:“把賓館退瞭,拾掇工具,咱們走”。然後又把我押上薛立波的無派司玄色古代商務車,12日早4點多到瞭伊春市公安局,王強向值班人借瞭一樓的審判室,鞠問我到早7點前後,又把我押上車拉到帶嶺區北林派出所,繼承鞠問我到12日下戰書2點擺佈。期間,王強、王年夜鵬等人多次逼誘我認可欠薛立波、徐俊峰款,並讓我聽薛立波的德律風,我謝絕瞭。後來,王強便率領薛立波、徐俊峰入瞭審判室和刑警一同公私合營強迫我認可欠薛立波和徐俊峰一百多萬,並對我說:“你想進來嗎?想進來就得認可”。“要不你們倆(指我和薛立波)進來清算計帳,我給你辦取保候審”,無奈,我隻好批准他們清算計帳給我辦取保候審的前提。他們讓我老婆拿出2萬元保金到帶嶺公安局交到王年夜鵬等人手,打點瞭取保候審手續。
  在取保候審期間,薛立波和徐俊峰等人多次對我和我傢人入行騷擾,對我嚇唬說:“我說讓人把你抓歸來,就把你抓歸來瞭吧!”,還多次把我挾持到薛的辦公室,勒迫我在薛打印好並填好年代日的兩張各150萬的借據上具名。因為我患抑鬱癥,怕他們越逼越重,又斟酌傢人的安全,被逼無法隻幸虧借據上具名買命。
  後來,薛和徐不停對我和傢人入行騷擾,強迫我還他們和公安局勒迫我簽下的“債權”,先後從我這拿走四筆款共25萬元,並強行把我傢過百萬的屋子的產權證拘留收禁。春節後,薛立波讓徐俊峰把我帶到他辦公室,讓我“今天往公安局把那2萬元保金找張雷拿歸來。”越日,徐俊峰帶我往公安局張雷那取歸瞭保金。徐告知我,這兩萬是咱仨往北京要帳的所需支出。隨後他們勒迫我往北京催討他人欠我的錢,並逼我和他們一個專門研究要帳長的伴侶王磊簽瞭委托書,由王磊催討這部金錢。
  綜上,2016年我結清瞭經徐俊峰購置的所有的木料款,不欠二被告薛立波、徐俊峰木料款,2015年我具名的薛立波打印好的兩份借據是被帶嶺區公安局與薛、徐二被告配合強迫的無效證據,請法院公平訊斷,採納二被告的告狀,萬萬別趟混水。
  問難人:麻鐵臣
  2016年4月25日
  4月25日上午開完庭,情形不像薛立波和法院密謀的那麼順暢,薛立波在1點36分打德律風給我說:“弟妹,你們哭著喊著求我把屋子留住,你們兩口兒玩的好(指麻鐵臣找瞭一個仗義婉言的代表人把公安局幫他逼出的假借據指定為無效證據並勸法院“萬萬別趟混水”),錢我不要瞭。你告知麻三,歸往我就抓麻三!X你媽的!”他黑社會的兇相露出無疑!公安局排除取保瞭,不成能再幫他抓麻三瞭,他這歸再抓麻三,隻能靠他和徐俊峰手下人瞭!足見帶嶺不是黨的全國,比昔時重慶打黑前不差分毫,請劉金國警務督察長派人速來伊春市帶嶺區打黑除惡,救救咱們無辜受益庶民,查處帶嶺區公安局長,偵緝隊長,法院院長。
  4月25日上午閉庭,麻鐵臣代表人問難終了,震懾被告lawyer ,她舉完瞭所有的帳目等一年夜口袋所謂證據,2015年4月、9月、11月-12月,他們二被告本身買木料的帳都算到瞭原告頭上,被麻鐵臣代表人當庭揭破,由於麻鐵臣2015年沒往穆棱幹木料生意。被告lawyer 一直沒拿出欠他們150萬的證據,隻好拖,說什麼怕給被告落下什麼證據。法庭上午另有時光沒讓原告方舉證,上午閉庭時,庭長即審訊長郭潤濤公佈原、原告委托的官司代表人切合法令規則,可以出庭代表官司,下戰書經院長左袒被告方的指令,郭庭長又復印出最高院關於平易近訴法的司法詮釋八十八條多項—沒有一項關於代表人分歧法的詮釋,硬是逼麻鐵臣換代表人,由於這個代表人再代表上來,法院和薛立波完成不瞭原定判原告敗訴。為瞭此地無銀三百兩,院長讓郭庭長把被告lawyer 也一路拿失,偽裝公平。
  這裡的公安局、法院已不像人平易近的政法機關瞭,的確成瞭黑惡權勢恣意掠取霸占人平易近財富的東西。請問孟建柱書記,劉金國副部長,周強院長能絕快派人上去徹查嗎?但願為保護法令的尊嚴,為維護人平易近的安全做出奉獻。

  舉報、報案人:譚鳳波
  1971年4月16日誕生,女,
  住伊春市帶嶺區永勝社區13號
  成分證:230713197104160629
  2016年5月3日
  我鳴孫德清,男,1959年4月4日生,住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平易近主街平易近主委5組,成分證號:23070319590404021X,德律風號:13694585339。
  我入京上訪上告文書的標題問題是:
  公檢法三長(三副一正)秉公枉法掩蓋輕傷我的劫匪重罪輕判
  上告11年竟無人糾正中國最嚴峻的這件司法腐朽案
  還要拖到哪一年!
  2005年2月9日——年夜年三十夜12點40分當前,張翼仁、王剛、王迎輝等人搭乘搭座我的出租車捏詞車資問題把我拽下車毒打並搶往我270元錢,病院診斷我的病情為:
  蛛網膜下腔出血,眶壁斷裂,凹陷,全眼球內陷,年夜腦、小腦出血,腰椎橫突骨折並持續性間斷,經急救三蠢才脫離傷害。
  2005年2月10日談筆錄時,傷情使我忘講被搶270元,越日想起往增補時,派出所長王輝說等捉住人再增補,卻至今也沒增補。因素是公安局副局長婁海龍和派出所長王輝,區副查察長穆秀林,法院院長李樹國秉公枉法,掩蓋犯法,輕傷改重傷,重罪輕判。不單至今未追訴擄掠致人輕傷罪,就連中國刑事差人學院司法鑒定中央鑒定我為輕傷至今已整五年瞭,南岔公、檢、法和市中法中容隱犯法確當權派們仍在保持恪守對重罪犯們,按昔時有心錯鑒我重傷的輕判,不願按公平的新的鑒定論斷重訴重判為擄掠致人輕傷案或輕傷害案。
  當初讓南岔法醫錯鑒我為重傷的是婁海龍副局長,跑伊春市法醫所要求維持南岔的重傷錯鑒論斷的仍是他。他是11年一慣的掩蓋支撐黑惡權勢,坑害無辜的人平易近群眾。11年前他掩蓋三個輕傷並搶我270元的罪犯,坑害我至今無錢往做眼傷手術。11年後他在帶嶺區公安局長的任上,公開抗衡公安部在一、二十年前就幾回再三下文件嚴禁公安機關參與經濟膠葛的規則,在2015年12月11日派出偵緝隊長王強率四名刑警駕駛漏網黑社會的私傢無派司商務車往前哨農場不符合法令抓捕、不符合法令綁架、不符合法令審判2006年昔時就已結清木料款的不欠二漏網黑社會錢的麻鐵臣。上手銬22小時多,不符合法令采取強制辦法,讓二漏網黑社會入審判室公私合營警匪一路逼麻認可2016年欠他們100多萬……坑害的是無辜的麻鐵臣一傢……。
  搶我270元,主觀存在。年夜年三十,我幹瞭泰半夜,能不掙幾百元嗎?我報警後,在病院,是差人見我眼傷重望不見什麼,提示我老婆楊樹雲查找我褻服口袋才知270元錢被搶。之後刑警年夜隊丁副隊長同我談的筆錄裡有我270元錢被搶的記實。2007年穆秀林副查察長跟我談筆錄公開拐騙我說:“你別說搶錢瞭,你要說搶錢瞭,公安局查不清就得放人。”記實的女查察員問他:“這麼寫行嗎?他說:“就這麼寫。”就這麼寫,就得查他秉公枉法罪。讓他給大好人告狀科長徐曉敏讓位。王迎輝被抓歸後,經我老婆楊樹雲多次要求追訴擄掠罪,公、檢兩傢在查察院散會專業此事,我老婆說完後,始終很公平的告狀科長徐曉敏說:“搶錢的事你們什麼時辰說都行。”隻惋惜他說瞭不妥令,會也白開瞭,有穆檢和婁局在,至今都沒追訴擄掠罪。
  2014年11月中旬南岔法院院長李樹國找咱們兩口兒說:“你也別說工錢,你也別說治病錢,給你們10萬元傷殘費,不走法令步伐,案件終結。”我誤工11年瞭,治眼眶塌陷和眼球內陷得往上海做兩次手術,沒50萬治傷都不敷,咱們沒批准李院長一壁倒的包攬取代。
  我屬輕傷的鑒定論斷進去後,很替三原告操心的李樹國院長像暖鍋上的螞蟻,有一天把咱們兩口兒找到法院跟咱們談要給我再從頭鑒定,咱們表現批准。但今後他沒再提此事,可能是不出50萬沒人替他否公平的鑒定論斷,出50萬還不如賠我瞭。
  更為嚴峻的是,李樹國為以權術私,為掩蓋原告方,竟敢以身試法,明火執仗地秉公枉法,於2015年2月5日以(2014)南刑申字第1號採納申訴通知書。瞪著眼睛亂說我要求“究查團夥致被害人輕傷、擄掠的刑事責任。”“不切合刑事官司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則的再審立案前提,予以採納”。而事實是,我的申訴完整切合刑訴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一)、(二)、(三)、(五)、項規則的再審立案前提。中國刑事差人學院司法鑒定中央2011年5月4日做出我屬輕傷便是刑事官司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一)項規則的“有新的證據證實原訊斷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過錯,可能影響治罪量刑的。”按此,原訊斷都是幾個月科罰,都須改判輕傷害罪的科罰,假如法院公平退卷要求把擄掠增補偵查上,擄掠致人輕傷,上線為三年夜刑。依據刑事官司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二)項、(三)項之規則,原訊斷所根據的重傷鑒定屬“不斷定,”依法應該予以解除,原訊斷裁定合用法令確有過錯的,“人平易近法院應該從頭審訊。”按我提交的新證據,原訊斷全屬重罪輕判,憑什麼不予再審?
  因為李樹國通同好瞭伊春市中級法院分擔申訴上訪的副院長顧秉恒,2015年12月7日伊春市中級法院以(2015)伊中刑申字第6號採納申訴通知書採納瞭我極有原理的申訴。而市中法的通知書蠻不講理,不知羞恥地說什麼:“我院對此份鑒定的來歷及真正的性無奈認知,故不克不及支撐。你對該案的申訴理由不克不及成立……,故通知採納申訴,”這純屬瞪著眼睛亂說八道!什麼鳴鑒定的來歷及真正的性無奈認知,無奈認知不可立!中國刑事差人學院司法鑒定中央鑒定書中警鑒字[2011]148號首頁一、委托單元:黑龍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公循分局。
  二、送檢人:呂慶濤、張啟仲
  三、送檢每日天期:2011年4月6日
  四、扼要案情:據辦案人先容:“2005年……
  五、送檢人證:病志資料2份,記憶學材料4張……)
  六、鑒定要求:孫德清頭部與腰部毀傷水平。
  七、檢修。
  (一)病志摘抄:
  經由過程首頁鑒定書,鑒定的來歷一清二楚,其真正的性也無可質疑,伊春市中級法院不往中國刑警學院司法鑒定中央查對,憑什麼說“我院對此份鑒定的來歷及真正的性無奈認知”?是以而採納申訴顯著在理。
  咱們往年十仲春中旬申訴到省高級法院,一般情形,兒錯爹錯爺也錯,爺如不錯——起碼三年五年拖。至今半年已過,連何時聽證也得拖上兩年,更不消說何時立案瞭!黑龍江太黑!打完兩場抗日戰役也未必糾正這件司法腐朽案!中心政法委、最高檢、公安部、最高法院應不該該當真管一管?公、檢、法三傢能不克不及派人下伊春入帶嶺南岔兩區各自“清算流派”?

  2016年5月10日

打賞

0
點贊

主帖得到的海角分:0

舉報 |

樓主
| 埋紅包

分類: 未分類,標籤: 。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